班主任是班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组织者,班主任工作是教书育人的体现形式之一。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专业教师、班级、学生之间的联系,促进师生之间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帮助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中出现的困惑,做好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
2、选拔、培养和使用好学生干部,参加班团会,研究部署班级工作,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干部按计划开展各项工作。培养学生干部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3、加强班风、学风建设。每学期须多次召开不同主题的班会(例如:每学期开学和放假前的总结、学风专题教育、学生纪律安全专题教育、期末考试纪律教育、英语四级专题教育、考研专题教育、就业专题教育、党员及评先评优)。指导、带动本班建立良好的学习秩序和浓厚的学习风气。
4、加强对学生课余情况的了解,积极指导学生课余活动,每月至少深入学生宿舍2次。
5、促进专业教师与本专业学生的交流,组织所带班级学生与专业教师的交流活动,增进师生之间的交流,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6、参与组织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学年评优、学年总结鉴定等工作,协助开展评先及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活动,全面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
7、关心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与学习,指导特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及助学贷款,组织界定并申报特困生、贫困生的生活补助。加强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意识;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和接触,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同学谈话1次,注意关心重点学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的自我形象,完善人格,增强适应环境的能力。
8、发现学生出现了身体疾病、心理异常和其他特殊情况时,须及时向辅导员反映并协助工作。
9、认真记载班主任工作手册,学期结束做好总结,积极撰写工作经验论文。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班主任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以及引导学生参加学习活动、科技活动、竞赛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的方式
1、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辅导员组成。
2、班主任的考核为学生测评占70%,考核组测评占30%;考核小组根据测评总分情况审议确定优秀班主任。
(三)考核的程序
1、每学期期末进行班主任工作的考核。
2、学生测评。组织班级80%以上的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
3.考核小组测评。审核班主任工作手册记录情况,并结合有关考核材料(如组织班会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学生反映情况等)后,对班主任工作进行测评。
(四)考核的结果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
1、考核为优秀者,计算全额社会工作量,并给予一定奖励(奖励额度由学院办公会协商决定),并推荐到学校参加“十佳”班主任的评比表彰。
2、考核为称职者,计算全额社会工作量。
3、考核为不称职者,扣发半年班主任津贴,不计算社会工作量,取消担任班主任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