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学院将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二、奖励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3.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每个团体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2.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每个团体可获得荣誉证书。
三、活动安排及要求
1.各学院团委应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2.各学院要严格对照标准,注重深入一线团支部,认真履行班级(团支部)、院(系)逐级推报的程序要求,深入挖掘发现新典型,真正做到全面发动、广泛覆盖。
3.院属各团支部推荐有意向的学生,在2月25日前完成“各班级团支部内部推荐及年级辅导员审核”、2月26日前“青年发展部”完成资料汇总和审核,2月29日前院团委完成“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遴选,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进行公示,于3月3日12:00前将《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学习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反馈、盖章扫描件)、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推荐对象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申报“社区实践”类的,需另外提交县市区及以上团委推荐证明(盖章扫描件)。相关电子材料以“学院+姓名+事迹类别”(“学院+团队名称+科创团队”)命名报送至校团委邮箱。校团委将择优推荐参加湖北省评选。
联 系 人:张斌 0717-6393132
张翔 1410265486(QQ)
张家伟 767777543(QQ)
附件:1.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2.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报名表
3.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三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