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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
2021-04-26 08:56:21     (点击: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

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预评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备三峡大学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二、材料类别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2份,学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要装订(方便省里要统一装订)。

2、获奖学生基本情况简要介绍1份(含电子文档),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

3、《2017-2018学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1份(含电子文档);

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审查要点

申请审批表要保持整洁,不要出现涂改。

1、标题:应填写上学年(2017-2018学年),因为依据是上学年的成绩,下发表格已统一填写。

2、姓名:与《2017-2018学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致,并与学生真实姓名一致,不要搞错了,否则将会导致证书上名字出现错误。

3、学习情况:

(1)成绩排名: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那么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该类学生需要按照“教财厅函〔2010〕16号”文件的规定,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达到前30%,则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以上所说“10%、30%以内”均指“四舍五入”之前“≤10%或≤30%”,不得出现10.1%“四舍五入”后变成10%的情况。

(2)国家奖学金是学生在求学期间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学校、院系应重点从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中选取确定。

(3)必修课门数:指的是上学年的必修课门数,不是整个在校期间的必修课门数。同专业,同年级的不同学生,必修课门数必须一致

四、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填写校级以上(含校级,不含学校某部门)主要的、重点的获奖情况,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统一填写“省教育厅”,国家助学金不是奖项类别。

五、申请理由

(1)申请人签名:必须手签,签名处不得打印。其他签名处同此要求。

(2)时间:不管学校实行“先公示后填表”,还是“先填表后公示”,学生“申请时间”必须与“学校意见”间隔不少于7个工作日。(时间可以打印,也可以手签,下同)

(3)学生申请理由要保持基本语句通顺、理由充分,原则上不得出现错别字,申请理由要能准确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的情况,内容不能太简单,字数200字左右。

六、准备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准备PPT答辩

备注:时间节点:

9月21日 学生完成网上申请和提交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都交,网上申请可以延迟到24日前)。

9月24-25日 审核学生提交的资料,确定答辩学生名单。、

9月26日 安排学生答辩。

9月27日、28日两天网上公示。

相关资料附件下载。附件2: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xls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附件3: 国家奖学金审查表.xls

联系电话:6393130

联系老师:高哈尔老师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学工办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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