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鼓励广大毕业生积极投身祖国建设事业,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学校决定评选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细则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4届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比办法
按照《三峡大学本科学生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20〕10号)文件之规定执行。
三、评比比例、时间、流程及奖励
1.评比比例:2023届毕业生人数的20%
2.班级评比时间:5月7日—5月10日
3.学院公示时间:5月10日-5月11日
四、网上申报流程:
各学院组织拟参评“优秀毕业生”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申请项目“优秀毕业生”进行网上申报,辅导员审核——学工办主任复审——学生处审批——校评优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公示、发文表彰。
五、奖励办法:
按照《三峡大学本科学生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20〕10号)文件之规定执行。
(1)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有关材料归入毕业生档案。
六、具体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政治上能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个人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强。在校期间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勤奋努力,刻苦钻研,成绩优良。重修、重考课程原则上不超过两门。
4.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等次为及格或以上(大学四年综合成绩)。
5.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居本班前列,等次为良好及以上(大学四年平均综测)。
6.外语等级考试过四级及以上,艺术专业、体育专业分别由相关学院提出外语资格线标准,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7.已签约、已有签约意向(含公务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出国留学、事业单位等)5月中旬之前可确定签约,已保研/考研上岸优先参与优秀毕业生评定。
七、评比办法及程序
1.在各班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级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小组,根据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和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严格按比例确定初评名单,报学院学生评优领导小组。
2.学院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对各班上报的名单及材料进行审查,并公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3.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结果进行审核,提交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六、情况说明
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它原因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党团和行政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