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峡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三峡大教〔2022〕27号)、《三峡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22〕14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开展2023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4〕5号)内容,为做好学院2023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学院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校、院两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转专业学生规模、质量与专业实际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相匹配。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任东
成 员:刘谊、但志平、文方青、向敬安、龚本灿、唐庭龙
三、接收计划
学院根据专业实际办学资源条件等情况,确定接收计划,本次转专业计划见表1。
表1 各专业接收计划表
四、考核工作安排
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转入我院,具体安排如下:
1、考核方式
(1)申请转入学院专业的学生经教务处形式审查合格后,若具备转入资格的学生人数未超过各专业的接收计划数,学院将组织面试考核。
(2)申请转入学院专业的学生经教务处形式审查合格后,若具备转入资格的学生人数超过各专业的接收计划数,学院将组织考试和面试考核,考试科目1门,即《大学计算机》。学院按照专业接收计划数1:1.2,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考核名单。
(3)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程序
1、申请第二次转专业的学生于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5日17:00前,登录教务系统填报转专业志愿。教务系统设置有“2023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和“2023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电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实验班)”两个批次,可以同时选填。6月15日17:00报名结束后,学生不得再更改转专业报名相关信息。
学生填报时请注意,“高考科类”分为:不分文理、理工、文史、体育、艺术五种类别;生源地省份是指学生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省份,“生源地省份”和“原专业录取批次”可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2、2024年6月18日至6月20日,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审核申请第二次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后,在其学院网站公示通过审批后具备转出资格的学生名单,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所在专业。公示期为2天,学生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到其所在学院教务部门反映(我院学生请到信息科学楼414办公室反映)。
3、2024年6月21日17:00前,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将在教务系统中下载的学生转专业报名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务处对上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在6月25日之前将汇总名单交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我院将接收申请转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汇总名单。
4、我院根据本实施方案的第四条,开展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工作。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其第一学年所修课程成绩是否达到合格标准(第二学期课程不含补考)且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含50%)、结合专业转入计划数,对拟接收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所在专业、考核成绩、拟转入专业等。公示期为2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学院负责处理。学生可在公示期满后5日内书面申请放弃转专业,逾期不再接受学生放弃转专业申请。学院于2024年7月5日上午12:00前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5、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文公布。
6、学生转专业后,其学业成绩置换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1)需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方可毕业。
(2)原专业所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应修课程相同且原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课程学分的,经转入学院认可后,其原课程成绩有效。
(3)在原专业所修课程与转入专业课程相近且原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课程学分的,经转入学院认可,可作课程及成绩置换。
(4)学生在原专业所学课程学分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学分或原专业所学课程未列入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可记为素质拓展学分,其学分低于2学分(含2学分)按原课程学分记入,大于2学分的按2学分记入。
7、其他说明见《关于开展2023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本方案由我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