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毕业生班级:
为切实做好2024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校全日制2024届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评定学期
2023年秋季学期
三、评选内容
1.综合素质测评: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依据《三峡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修订)》(三峡大学〔2020〕8号),在学年总结鉴定的基础上进行。
2.奖学金评定:
按照《三峡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20〕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评比。
奖学金类别分为:优秀学生一等(750元)、二等(500元)、三等奖(250元)。
四、评选要求
1、各班级在3月25日之前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由班长担任组长,组员有5-7名学生代表兼任(需是未申请学生参与,不含班长),邀请班主任参与评审会。
2、各班级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三峡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修订)》(三峡大学〔2020〕8号)和《三峡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20〕9号)文件,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各班级在评审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同时各班级要组织专人对参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经班主任和各班委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
3、各班评议小组、班主任须参与并指导本班的“2024届本科毕业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实行“谁经办、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4、“2024届本科毕业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全程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在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审期间,各班委要选择部分班级学生参与评审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主动深入到学生寝室、食堂、图书馆等场所通过随机谈话的方式,了解班级评审真实情况,了解学生对评审工作的意见。奖学金评定工作学生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公开,一经发现违规情况,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该生当年度获奖学金资格并追回资金。
各班级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出现为完成评审任务而将奖学金指标评给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五、具体工作安排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安排:
3月21日至4月3日:由各班级完成学生测评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并在班级内公示。
2.“奖学金”评比工作安排:
4月3日至4月12日:学院自主进行一、二、三等奖学金评选,并进行名单公示。接学生处通知,学院组织获奖学生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完成“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网上申报,辅导员审核、学工办主任审批,提交学生处复审,学生处网上公示。
六、评审程序
1、各班级对奖学金实行民主评议,各班级要保存民主评议的详细书面记录,做到有据可查,民主评议要注意方式、方法,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参加评议的班委或班主任老师要掌握评议、评审、资金发放全过程情况。
2、各班完成评选,班内公示无异议后,需提交“xxx班2024届本科毕业生奖学金认定结果汇报”,班主任签字后提交各年级辅导员。
七、咨询及投诉方式
学工办黄老师:0717-6394291
学工办师老师:0717-6393130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学工办
2024年03月21日